作者: domin (無解)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閒聊] 公投綁大選...
時間: Sun Mar 23 01:23:37 2008
哪裡有問題?
特地替公投辦個選舉,要多花好幾倍的錢耶
我當過好多次選務人員
以後勢必還是會去當
站在賺選舉錢的角度,我當然同意投票都是一次只投一種
反正納稅人給的錢我不拿白不拿
公投勢必很輕鬆,還可以拿電動去打
問題你們認為一次只投一種比較好嗎?
是否同意入聯反聯,這議題沒啥好不對的
又不是討黨產或反貪腐這種針對黨派的問題而來
它是針對你是否同意台灣要加入聯合國耶
這跟哪個政黨有關嗎?
公投投票率很高,就是讓民進黨贏了嗎?國民黨就輸了嗎?
國外媒體如果說:「台灣人民一致贊同加入聯合國」
真的就是國民黨輸的意思?
根本就不是吧
如果今天馬英九來辦這個公投,你投不投?
就因為是逢扁必反,所以連這個也要反?
你管民進黨安得什麼心
就算不安好心,
今天公投投票率很高,對他到底有什麼實質利益和好處啦?
對國民黨又有什麼可怕恐怖的壞處啦?
完全無關政黨問題嘛
這只關於你是否希望能加入嘛
阿今天不領票,又再那邊怨嘆國外媒體都誤會我們
他們哪裡是誤會了?
就是你沒搞清楚公投跟誰當選總統,是兩件事,是兩種無關的東西
人家歪國人都沒把這些事情混淆了
你自己混淆了還在那邊怪政府
是的,政府很爛,所以入聯公投也是個爛政策,所以也是不需要表達意見的事
那以後馬英九要辦公投
就先辦個「你是否同意馬英九在任四年之內可以公投綁大選」
說什麼浪費錢
想加入聯合國,自己國內不積極ㄧ點發表心聲
不強烈表達主體意識,你要人家怎麼看待你的精神?
與其金援外交,辦這個選舉還簡單多了
還有人說什麼就算通過,人家也不會讓你加入,有什麼屁用
這話不是很可笑嗎?
照這邏輯來看
就算一堆邦交國,中共也不會同意,那還邦交個屁?
就算民主政治,中共也不會同意,那還實施什麼民主?
想要加入國際重要性的組織,你本來就要認清中共絕對會打壓
最重要就是要讓中共清清楚楚知道,我們就是要以一個國家身分加入聯合國
讓國際媒體去放送這個消息
就像國際媒體放送馬英九當選,代表台灣人已經漸漸沒有族群化分的問題一樣
台灣夠小了,沒什麼機會同時各國都會來播我們的新聞
趁這次大選,讓國外媒體好好播這些新聞,讓大家認識認識
不是一件好事嗎?
談什麼實質意義!這種公投的實質意義,就是人家免費替我們打廣告
人家幫我們宣傳我們的意志
難不成想要等到中共欣然同意之後,再來辦這個公投嗎?
我看那才沒意義,況且也等不到那天
好啦,大概有人會說我很綠,都在幫公投說話……
我希望如果以後馬英九還要辦公投
拜託,像這類議題,不要再去思考什麼藍綠了
真的沒有每一件事都可以染色的
如果你硬要說可以,那就當作我瘋子亂講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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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nwei (狂亂)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看看國際如何看待我們的公投
時間: Sun Mar 23 01:29:05 2008
CNN
http://edition.cnn.com/2008/WORLD/asiapcf/03/22/taiwan.elections/index.html
During the election, voters also voted down a referendum on Taiwan joining the United Nations.
在這場選舉中,選民否決台灣進入聯合國
NY Times 紐約時報
http://www.nytimes.com/2008/03/22/world/asia/22cnd-taiwan.html?_r=1&hp&oref=sl\ogin
Two controversial referendums, calling for Taiwan to apply for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also fell well short of passage.
兩個公投進入聯合國的提案,遠遠低於通過門檻
Taiwan’s referendum law requires a majority of eligible voters to vote on a referendum for it to be valid. Nationalists called for voters not to cast ballots for either initiative and slightly less than 36 percent of eligible voters did so.
台灣的公投法規定必須超過一定門檻公投結果才成立。國民黨呼籲選民不要對任一個公投案投票,最後公投僅有36%的投票率。
就算分藍綠 也不應該把這麼重要的議題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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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第三十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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