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關於陳生的。
因為剛剛看到一篇,挑戰者月刊總編的看法
http://elielin.chu.jp/blog/?p=188 小學生都會強暴女同學了(菸)
年紀輕就可以無罪開釋的話大家都在成年前強暴女同學好了。
當然,我覺得此篇自然有其道理在
不像那種為反九把刀而反的人,舉出的盡是似是而非的論述
我的感覺就只有“想說服誰啊?”
這一篇,我也差一點被說服了,之所以說是差一點
因為我總覺得還有哪裡不對勁。
以及,我不能同意年齡的這問題。
嗯,曾經看過一個問題:與長輩理論時,你會先論情還是先論理?
當時我二話不說的立即回答:「論理。」
我知道強暴女同學的那個舉例很爛
可是事實上我還滿愛用的。
因為就是有些人需要用這麼荒唐的例子,才能明白自己的荒唐。
(不過絕大多數還是會跟我靠北說那不一樣) (所以我真的覺得他們在靠北) 因為我懶的在開新篇,所以就補在這裡吧。
對於這事的眾說紛紜,我引述宅宅界的權威朱學恆說的話:
我不相信權威,除非我檢證過他的話,因而認同他的理念。
但他下一次說話的時候,我還會重新檢證一次。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2/24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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