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Cursor##
##EasyReadMore##
2008/02/22
這才是這世界的真相啊
鄉民嘛,除了一些在針對他的告白文討論、一些在比對兩篇文章
一些在挖他之前有嫌疑的作品
當然也是會有一些人自己開心的聊了起來,一些人好像根本沒看文就跳進來罵
一些人從頭到尾死忠袒護,一些人無奈的講道理卻沒人聽
昨天又是睡前逛巴哈bbs看到這樣一句話
嗯我想我知道我是哪邊了XDDDDD
這個時候我又要說了
不是每個人都對事實真相是什麼有興趣,他們只想看到他們想看的
他們只是想要他們想要的。 這才是這世界的真相啊。
誰作了什麼事情根本一點也不重要,
只是可以藉由這些苦主,來滿足自以為的道德感。
陳生的作品我還是沒看,還是不想看
因為我沒空、因為我偏向刀方。我擔心我說出來的話只是假公道。
可是我要是看了我一定會跑上來廢話,像現在就是。
還好會來我blog看的人都很理智,沒有出現那種特別鞭誰的發言
因為根本就沒有人發言orz
抄襲這種東西在法律上很難界定,有段模糊地帶存在
宇宙電波也是很難講的,以下引用兩篇文章:
《顛倒歌》
倒唱歌來順唱歌,河裡的石頭滾上坡,
打從弟弟門前過,看見弟弟搖外婆。
滿天月亮一顆星,千萬將軍一個兵,
從來不說顛倒話,聾子聽了笑盈盈……
馬克吐溫.《無辜的抄襲》
當我第一本書剛出版時,有位朋友對我說,「獻詞非常的雅致。」
「是的,」我說,「我也認為如此」
我的朋友說,「我總是欣賞這段話,即使在我讀過《異鄉奇遇》之前就是這麼覺得。」
我很自然地說,「你是什麼意思?你以前在哪裡看到它?」
「嗯,數年前我第一次在何姆斯博士那本《不同音之歌》的獻詞中讀到。」
當然我的第一個衝動是為此人的臭皮囊準備一個埋葬地。但考慮之後,我決定讓他緩刑一下,並讓他有機會去證明他的說法,如果他能的話。
我們踏入一家書店,他證明了他的話。我真的幾乎逐字偷抄了那個獻詞。我無法想像這件奇怪的事是如何發生的……
但是,我從頭到尾思考以後就解開了這個祕密。兩年前,我在三明治島臥床兩週,我一讀再讀何姆斯博士的詩直到我的心智儲存庫滿到邊了。這個獻詞躺在最上垂手可得,所以不久我就無意識地偷了它。也許,我也不自覺地偷了其餘的卷冊,因為許多人告訴我,我的書相當有詩意。
最後,自由心證吧。
希望大家都能夠不隨外來的資訊起舞,共勉之。
在八卦一下,當然又沒根據的
PTT有鄉民爆料說其實陳生的阿姨也是這次比賽的評審之一
但是她覺得讓該作品獲獎不妥,與其他評審意見不合
因而退出評論,避免掉這場風波。
嗯,這件事情張大春也是不作評論XD
而阿宅界的王者朱學恆說話了XD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2/21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